关于遵守规则与违反规则与制定规则
看平凡的世界,我发现一个问题。 在1976年,中国面临大变革,但是当时的情况是不能买卖东西的,农民穷,自己家里有粪,就想把粪卖出去挣点钱,因为正好有别的村搞试验田需要粪。所以,他们就去卖粪了,但是被抓到了,少安忽悠了一把给挽回了局面。
法不变,社会在变,所以法一定会有不适应和落伍的情况。比如,你想卖粪改变改变光景,但是你又是个守法的人,你有两条路,一、偷偷去卖,不让人知道。二、呼吁改变规则,当规则改变了再去卖。我经常说不做亏心事,天塌下来都不怕,用事实说话总是有理的。可是,在规则不允许的时候,你就不能拿事实来说话了。但是,改变规则再,这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。
我总以为做的光明正大,其实就是遵守现成的规则,然后,现有的规则不好,我会去到处说促使改变,等变革了再去做。 这其实是第二条路,你明明愿意做第一条路,或者说认为第一条路正确,应该做,但做了就不能光明正大,做了就会被说成屁股决定脑袋。
所以,我想说,未必一定要遵守规则,才是光明正大。